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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SZ)就新航钛科技相关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 诉讼金额约20.23亿元

新研股份(300159.SZ)就新航鈦科技相關業績補償事項提起訴訟 訴訟金額約20.23億元

智通財經 ·  2023/11/22 05:35

新研股份(300159.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向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智通財經APP訊,新研股份(300159.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向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收到《受理案件通知書》(2023)川01民初1188號和相關傳票,此次案件公司所處案件地位爲原告,訴訟金額約20.23億元。

此次涉案原由系交易合同的履行和糾紛的產生,原告新研股份收購新航鈦科技股權完成後,新航鈦科技成爲原告全資子公司,各被告成爲原告股東。根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分別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重大資產重組業績承諾實現情況說明的專項審核報告》,新航鈦科技業績承諾期間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指標均達標,各被告的業績承諾已實現。

2021年11月8日,原告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韓華、楊立軍、胡鑫、張舜、劉佳春、匡理鵬、周衛華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2號),該決定書認定新航鈦科技通過虛構業務和提前確認收入兩種方式實施業績虛增,2015-2019年度,各年度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爲1.77億元、3.98億元、5.63億元、3.13億元、-1.40億元,並認定被告等人實施了業績虛構等行爲。

根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及的虛增利潤,原告重新統計了新航鈦科技業績承諾期內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利潤,經統計,業績承諾期內新航鈦科技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以下簡稱“實際淨利潤”)分別爲:-1.7億元、-4.38億元以及-2.59億元,遠低於各被告作出的承諾淨利潤人民幣1.7億元、2.4億元以及4億元,因此,業績承諾期間被告並未實現業績承諾,根據各方簽署的相關協議,被告應當對原告進行補償。

因新航鈦科技在業績承諾期間的實際淨利潤遠低於承諾淨利潤,根據各方簽署的相關協議,被告應當對原告進行補償。但截至目前,被告並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履行補償義務,原告爲維護自身合法權利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業績補償款共計人民幣19.63億元等,相關訴訟請求涉及金額合計約20.23億元。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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