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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17/08/15 12:0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7-039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固定资产化工储罐与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农发租

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人民币 1 亿元,融资期限 3 年。在

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固定资产即化工储罐,同时按

双方约定向农发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 1 元回购此融

资租赁固定资产。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农发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0 号慧湖大厦 A802 室

法定代表人:薛莹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3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以上均不包含需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所列业务,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管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咨询服务(不得

从事债务重组、债权追偿等不良资产处置经营活动);从事农业机械的批发、进

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三、交易标的的情况

标的名称:化工储罐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归属公司

所在地:江苏镇江新区

账面原值:12,411.16 万元

账面净值:7,151.48 万元

上述化工储罐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租赁物:化工储罐。

融资金额:1 亿元。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农发租赁,并回租使用,

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农发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3 年。

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租金,租金总额 11,215 万元。

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资产所有权归农发租赁,自租赁合同履行完

毕之日起,租赁资产由公司按照约定价格 1 元留购,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上述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其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

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固定资产化工储罐的正

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公司融资

渠道,有效改善公司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交易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