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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关于收购苏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9/11/29 11:00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苏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作为诺华集团全球供应链中战略供应商的地位,优化公司

创新药 CDMO 一站式服务能力,加快扩充公司 CDMO 项目储备,促进业务增长,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苏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Novartis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Investment

Ltd.(诺华国际制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华投资”)签署《股权收购协

议》,拟预估以约 7.9 亿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收购诺华投资所持有的剥离技术与

药品开发资产后的苏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诺华”)100%股

权,收购完成后苏州诺华将成为九洲药业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正式交割之前,

标的公司需要进行技术与药品开发资产的剥离,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标的公司在

交割日的现金、负债及营运资金等相关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号)。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止公告日,苏州诺华正在进行资产剥离工作。目前本次交易标的的审计工

作已完成,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苏

州诺华剥离技术与药品开发资产后的原料药生产和销售业务的 2018 年度、2019

年 1-7 月份模拟财务报表出具了天健审【2019】9399 号《审计报告》。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苏

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就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以及交易标的的审计情况说明如下: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苏州诺华剥离技术与药品开发资产后的原料药生产和销售业务的 2018 年度、

2019 年 1-7 月份模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根据其出具的天健审【2019】9399

号《审计报告》,苏州诺华最近一年一期主要模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9 年 1-7 月

资产总额 102,912.61 95,754.14

负债总额 72,057.11 70,452.27

所有者权益 30,855.51 25,301.88

营业收入 61,524.38 15,995.52

净利润 -6,088.07 -5,215.71

四、本次交易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政府主管

部门的备案或审批程序。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进行的收购资产类别的交易(含

本次交易)标的总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1.49%,已超过 3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应以特别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标的 2018 年末 收购交易总

交易标的 2018 年末资 交易金额 公司资产 资产占公司 进展情况

产总额 总额 总资产比例

2019 年 9 月 4

日签署股权收

剥离部分资产后的苏 79,000.00 购协议,已经

1 102,912.61 330,490.97 31.14%

州诺华 100%股权 【注 1】 董事会审议,

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

PharmAgra Labs,Inc.和 2019 年 10 月 9

PharmAgra Holding 1,175.50 11,316.48 日签署股权收

2 330,490.97 0.36%

Company,LLC.100%股 【注 2】 【注 2】 购协议,目前

权 已完成交割

31.49%

小计 104,088.11 90,316.48 330,490.97 -

【注 3】

【注 1】:为交易预估价格,最终的交易价格将根据标的公司在交割日的现金、负债及

营运资金等相关情况作相应调整。

【注 2】:按照协议签署当日中国人民银行的美元牌价(1 美元=7.0728 元人民币)换算。

【注 3】: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审议本次对外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遵循了公平、合法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对外交易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和供应链,整合产业资源,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

定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30 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