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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永长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9/05/06 12:00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9-054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公司”或“上

市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19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

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过户已经完成,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核准了重庆源通本次交易

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取得了最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82037962482)。重庆源通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成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中介机构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英大证券认为:

1

1、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标的资产

的过户已经办理完毕,手续合法有效。

2、本次交易实施的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

情况。

4、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未发生因本次重组而导致资金、资产被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协议或承诺约定

的情形。

6、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

满足,本次交易已具备实施条件。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泰永长征持有源通公司 65%的股

权。

3、相关交易各方尚需履行本法律意见书所述的后续事项,该等后续事项的

履行或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无法实施的法律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报告书》;

(二)英大证券出具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三)中伦律师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

3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