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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2018/06/22 12:00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5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8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

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申请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为“本次发行”),发行方

案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人民币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

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

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

内确定。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

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

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及交易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

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9、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作出决议并

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三、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

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

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

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

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

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

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

措施)、债券交易流通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挂牌转让

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

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

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还本付息

等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

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次债券发行

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

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

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