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13.2
認證 由信安金融首席財務官
根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條
關於CBL國際有限公司("公司")的年度報告,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20-F表格,截止到2024財政年度的 2024年12月31日,現報送("報告"),我,Teck Lim Chia,公司的代理首席財務官,根據美國法典第18條,第1350節,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所採用的規定,謹此證明,據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節的要求(經修訂);並且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
日期: 2025年4月16日 | ||
作者: | /s/ Teck Lim Chia | |
姓名: | 林家德 | |
標題: | 代理財務長 (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