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13.1
認證 由首席執行官
根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條
關於CBL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財政年度的表格20-F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該報告已於本日期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我,Teck Lim Chia,公司首席執行官,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依據18 U.S.C. 第1350節,特此證明,據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節的要求(經修訂);並且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
日期: 2025年4月16日 | ||
作者: | /s/ Teck Lim Chia | |
姓名: | Teck Lim Chia | |
標題: | 首席 執行官(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