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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终结!卓锦股份2021年虚增利润 浙江证监局开出800万元罚单

立案調查終結!卓錦股份2021年虛增利潤 浙江證監局開出800萬元罰單

時代週報 ·  2023/05/23 08:00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韓迅

立案调查终结!卓锦股份2021年虚增利润 浙江证监局开出800万元罚单

“小股民可以索賠嗎?”一位投資者在卓錦股份(688701.SH)的股吧裡留下疑問,背後是監管機構對這家上市公司的一次行政處罰。

近日,浙江證監局對卓錦股份及其4名相關人員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公司違法事實是“2021年下半年,卓錦股份將部分成本以保證金名義計入往來款,虛減營業成本27965247.68元,進而虛增利潤總額27056697.68元,分別佔當期披露金額的11.47%、57.84%,導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報財務數據及相關資訊不真實、不準確,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卓錦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資訊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

資料顯示,卓錦股份的主營業務為 EPC 或 PC 為主的環保綜合治理工程業務,覆蓋“環保綜合治理服務”和“環保產品銷售與服務”兩類,所處行業屬於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2021年9月16日在上交所科創板掛牌上市。

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2023年2月3日對卓錦股份下發《立案告知書》,並對公司立案。

經過調查,浙江證監局發現,“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卓未龍組織實施案涉行為,時任財務總監、董事姚群英參與案涉行為,二人明知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仍審議通過並保證真實、準確、完整,是資訊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胡愚同時分管法務工作,未對資訊披露及相關協定保持充分關注,時任董事、副總經理王志宏分管採購部和工程管理中心,未能對大額保證金及專案成本等情況保持充分關注,二人未能勤勉盡責,未能保證2021年年報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是資訊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因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卓錦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卓未龍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姚群英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胡愚、王志宏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5月23日,卓錦股份相關負責人在回復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在2021年年度報告中存在少計專案成本的情況,該情況反映公司存在財務報告出現的重大差錯的內部控制缺陷,需要進行錯報更正。針對該事項,公司對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進行了自查,於2022年4季度對該等薄弱環節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同時,卓錦股份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一方面對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及2022年半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追溯重述,及時消除因前期錯報對資訊披露造成的影響。另一方面,公司開展內部整改工作,對《合同管理制度》《採購付款管理制度》《專案預算制度》《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等各項關鍵管理制度進行梳理與修訂,採取了積極有效的整改措施,完善了相關的薄弱環節的監督。

但是,股民的索賠似乎已經開始。

江秀克勝衡律師事務所5月20日就在股吧裡發帖,並指出了索賠條件,即“凡是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間買入且2022年10月30日收盤時持有卓錦股份的投資者,目前可參與索賠登記。”

5月22日,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年報虛增利潤屬於典型的證券虛假陳述行為,除了被處罰,公司後續還將面臨投資者索賠。“根據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損失。”

“目前我們正在審核資料、辦理委託階段,擬分批代理投資者起訴。”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間買入卓錦股份股票 ,並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卓錦股份2月9日公告,上交所對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年度報告審計註冊會計師毛曉東、黃錦洪予以監管警示。

厲健律師進一步表示,根據上交所監管警示,投資者除了起訴卓錦股份,還可以追加2021年年報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從業績表現來看,卓錦股份的成績單不佳,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2.46億元,同比下降40.50%;歸母淨利潤虧損9385.36萬元,而2021年同期盈利為1717.47萬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0.66億元,同比下降6.75%;歸母淨利潤虧損1182.15萬元,而2021年同期虧損為224.42萬元。

在採訪中,時代週報記者瞭解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卓錦股份少計成本的違規情形已得到消除整改,未發現存在其他少計成本的情況,相關防範措施得到了有效運行,公司內部控制整體有效運行。

“在立案過程中,公司與相關責任人接受了證監局相關領導的批評與指導,認真吸取教訓,落實各項整改要求。後續公司上下也將依照各項法律法規的要求,夯實規範運作基礎,做強主業,努力實現成為一家高質量發展的公司。”上述卓錦股份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5月23日,卓錦股份以下跌0.75%報收9.21元。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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