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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关于收购陕西冠诚·九鼎国际1号楼的公告

China Public Education: Announcement on the Acquisition of Shaanxi Guancheng·Jiuding International Building 1

Feb 26, 2020 11:00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0-00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陕西冠诚九鼎国际 1 号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标的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陕西冠诚承诺将在过

渡期内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

一、交易概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陕西冠诚九鼎国际 1 号楼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8,306.00 万元购买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冠

诚”)持有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的冠诚九鼎国际 1 号楼资产(以下

简称“交易标的”),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

转让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次收购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营业场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 64 号鼎和国际商业写字楼 1 楼

4、法定代表人: 李彦斌

5、注册资本:14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 年 5 月 11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3820019H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桥梁及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工程技术咨

询;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李彦斌、史慧玲、李月英

10、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的冠诚九鼎国际 1 号楼所在宗地

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 23,520.71 ㎡,主要业态有办公、商业。其中,交易标的

所在宗地位于经开区、文景路以西、凤城四路南侧,土地面积 4669.04 平方米,用途为

商业,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西经国用(2013)出第 010 号);地上建

筑物九鼎国际(公馆),钢混结构,房屋地上建筑共 18 层,其中商业为 1—4 层,面

积共计 5,488.15 ㎡,办公位于 5—18 层,面积共计 18,032.56 ㎡,现属于空置状态,尚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二)评估情况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对交易标的进行

评估,根据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 8405 号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

38,306.00 万元。

(三)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交易标的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重大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交易价格及其支付

1、交易标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的冠诚九鼎国际1号楼所在宗

地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23,520.71㎡,主要业态有办公、商业。其中,交易标

的所在宗地位于经开区、文景路以西、凤城四路南侧,土地面积4669.04平方米,用途

为商业,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西经国用(2013)出第010号);地上建

筑物九鼎国际(公馆),钢混结构,房屋地上建筑共18层,其中商业为1—4层,面积

共计5,488.15㎡,办公位于5—18层,面积共计18,032.56㎡,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2、转让价款:人民币383,060,000元

3、支付方式:第一期付款: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公司向陕西冠诚支付转让

款项人民币 300,000,000 元;第二期付款:陕西冠诚配合公司办理交易标的产权登记手

续,公司取得交易标的房屋、土地权权属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公司按合同确定

的转让款总价向陕西冠诚付清余款。

(二)其他事项

1、协议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

效。

2、过渡期安排:

(1)陕西冠诚同意公司在交割日前无偿使用交易标的,承诺并保证不因交易标的

存在瑕疵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陕西冠诚及其股东将进行全

额赔偿。

(2)倘若过渡期届满,交易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公司同意租赁的,公司

另行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司按照交易标的现状、用途和租赁的市场价格或双方

约定的价格向陕西冠诚支付租金。如公司不同意租赁的,则本协议终止,陕西冠诚向

公司退回已支付的资产转让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补偿;同时,因交易

标的瑕疵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陕西冠诚及其股东将进行全额赔偿。

“过渡期”指本协议生效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陕西冠诚九鼎国际 1 号楼资产将主要用于陕西区域总部及综合学

习基地建设使用,有利于推进公司职业教育产品服务迈向 3.0 版本的升级改造,稳步推

进落实公司战略。

本次购买交易标的款项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陕西冠诚九鼎国际 1 号楼资产主要用于陕西区域总部及综合学习

基地使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此次收购资产事宜。

七、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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