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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资本: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6/25 12:00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8-018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已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30,056,48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05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98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 08*****499 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3 08*****941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石油金融大厦 B 座 22 层公司证券事

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云岗

咨询电话:010-89025597

传真电话:010-8902555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