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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300299.SZ)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富春股份(300299.SZ)控股股東等相關方收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書

智通財經 ·  2023/10/18 19:10

智通財經APP訊,富春股份(300299.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2年9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福建富春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繆品章提供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據悉,2020年9月,富春股份披露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的相關公告,公司開始籌劃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廣東阿爾創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爾創”)不低於70.85%股份,並同時募集配套資金。2021年1月,富春股份就終止並購阿爾創事項發佈《關於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的公告》。該公告涉及的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系《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九項規定的公司重大投資、重大事件的重大進展,依據《證券法》第五十二條,在公開前為內幕資訊。內幕資訊不晚於2020年12月15日形成,公開於2021年1月8日。

根據《證券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富春投資作為富春股份的控股股東,繆品章作為富春股份的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均為法定內幕資訊知情人。同時,繆品章作為富春股份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是富春股份籌劃收購阿爾創事項的決策、組織、參與人員,屬於影響內幕資訊形成、發展的核心人員,其知悉本案內幕資訊的時間應不晚於2020年12月15日。

內幕資訊敏感期內,經繆品章決策,“富春投資”賬戶於2020年12月22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8660000股,成交價格6.59元/股,2020年12月29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500000股,成交價格6.5元/股,合計賣出9160000股,合計賣出金額60334400元。繆品章控制使用“繆品章”賬戶於2020年12月29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4664500股,成交價格6.53元/股,成交金額30459185元。經計算,“富春投資”“繆品章”賬戶上述避損交易無違法所得。

中國證監會認為,富春投資、繆品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中國證監會決定:(一)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定,對福建富春投資有限公司內幕交易的行為處以50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繆品章處以200萬元罰款;對繆品章內幕交易的行為處以450萬元罰款。(二)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和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對繆品章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自中國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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