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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滬杭甬:海外監管公告

浙江沪杭甬: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所 ·  04/1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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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子公司浙商證券於2024年4月10日宣布,將繼續為其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投保董監高責任險。該決定是在4月9日召開的第四届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上通過的,並已獲得同日召開的第四届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一致同意。此舉旨在加強公司風險管控,完善公司治理體系,並保障管理層的權益。投保的責任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保險費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保險期限為12個月。該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浙江沪杭甬董事長袁迎捷先生於公告中表示,此次投保的審批程序合法,並無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子公司浙商證券於2024年4月10日宣布,將繼續為其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投保董監高責任險。該決定是在4月9日召開的第四届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上通過的,並已獲得同日召開的第四届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一致同意。此舉旨在加強公司風險管控,完善公司治理體系,並保障管理層的權益。投保的責任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保險費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保險期限為12個月。該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浙江沪杭甬董事長袁迎捷先生於公告中表示,此次投保的審批程序合法,並無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子公司浙商证券于2024年4月10日宣布,将继续为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险。该决定是在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的,并已获得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一致同意。此举旨在加强公司风险管控,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并保障管理层的权益。投保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期限为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浙江沪杭甬董事长袁迎捷先生于公告中表示,此次投保的审批程序合法,并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沪杭甬)子公司浙商证券于2024年4月10日宣布,将继续为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险。该决定是在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的,并已获得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一致同意。此举旨在加强公司风险管控,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并保障管理层的权益。投保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期限为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浙江沪杭甬董事长袁迎捷先生于公告中表示,此次投保的审批程序合法,并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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