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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民集團:授出對嚴格遵守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之豁免

香港交易所 ·  03/12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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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民集團有限公司(將更名為新享時代集團有限公司)於2024年3月12日宣布,由於在2024年2月9日要約截止時,公眾持股量僅為24.54%,未能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1.23(7)條所載公眾持股量規定。因此,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並獲得自2024年2月9日至4月11日的豁免期,暫時豁免遵守該公眾持股量規定。要約人計劃於禁售期結束後出售4,365,000股股份,以恢復最低公眾持股量。此外,公司將於2024年3月25日公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
佳民集團有限公司(將更名為新享時代集團有限公司)於2024年3月12日宣布,由於在2024年2月9日要約截止時,公眾持股量僅為24.54%,未能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1.23(7)條所載公眾持股量規定。因此,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並獲得自2024年2月9日至4月11日的豁免期,暫時豁免遵守該公眾持股量規定。要約人計劃於禁售期結束後出售4,365,000股股份,以恢復最低公眾持股量。此外,公司將於2024年3月25日公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