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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东莞证券收监管函:涉泉为科技财务造假,持续督导存违规

中信證券、東莞證券收監管函:涉泉爲科技財務造假,持續督導存違規

麪包財經 ·  05/13 19:30

編者按: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加大對證券期貨違法犯罪的聯合打擊力度。加大行政、民事、刑事立體化追責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爲。

近日,廣東證監局發佈了對東莞證券和中信證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東莞證券作爲泉爲科技的上市保薦機構,中信證券作爲泉爲科技的持續督導機構,均涉及泉爲科技2019 年年度報告、2020 年半年度報告的財務造假。

中信證券、東莞證券收警示函:涉泉爲科技財務造假

5月10日,廣東證監局發佈關於對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姚根發、楊娜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40號)以及關於對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凌鵬、浦瑞航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41號)。

公告顯示,經查,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作爲廣東泉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廣東國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一是對二甲苯貿易業務客戶和供應商之間的關聯關係覈查不充分。二是對二甲苯貿易業務真實性覈查不充分。三是對二甲苯業務單據審核中未關注到運輸合同與船艙計量報告對應的船運公司存在明顯差異。四是對二甲苯業務單據審核中未關注到銷售合同和租船合同約定的裝貨港存在明顯異常。

經查,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證券)作爲廣東泉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廣東國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一是未對上市公司大額資金往來交易真實性審慎覈查。二是未按規定完整填報2019年度現場檢查報告。

泉爲科技:業績存虛假記載

公開資料顯示,泉爲科技於2017年11月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主營改性環保橡塑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

2024年5月,泉爲科技公告收到深交所公開譴責的處分。根據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公司2019 年度虛增業務收入556,924,983.89元、營業成本552,210,788.51元,分別佔當期報告記載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虛增業務收入343,787,557.02元、營業成本340,388,234.97元,分別佔當期報告記載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28.97%、30.33%。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其他從事保薦業務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相關規定,恪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廉潔從業,盡職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範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

持續督導過程中存違規,中信證券、東莞證券的風控合規團隊是否做到了勤勉盡責,公司內控是否合規?董事長、總經理、合規負責人等高管該如何堵住風控漏洞?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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