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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接受监管处罚 加强自我监督与规范化治理

特發信息接受監管處罰 加強自我監督與規範化治理

證券時報 ·  05/12 04:38

近日,特發信息(000070)因收購的子公司深圳特發東智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特發東智”)發生財務造假行爲,遭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並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此次事件引發了市場和投資者的廣泛關注,特發信息在公告中對事件進行了詳細說明,並表達了公司未來加強內部管理和合規治理的決心。

特發信息在公告中承諾,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司將加強對管理層關於合規管理等事項的學習和培訓,提升風險防範意識,加強內控制度的執行力度,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此外,特發信息將通過電話、郵件、互動易等方式接受投資者的諮詢,並安排相關人員及時回應投資者的問詢。

收購子公司失察,非上市公司主觀行爲

根據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特發信息子公司特發東智爲完成業績承諾,通過少計或延遲入賬採購款、跨期調節營業成本、虛構業務等手段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特發信息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事件發生後,2021年特發信息董事會已經對特發東智業務體系和管理體系進行認真梳理,對特發東智相關業務事項進行內部覈查,發現特發東智在收購前實施了負債延遲入賬、少計負債等行爲,導致特發東智併購日的淨資產多計以及2015年度至2020年度財務報表之未分配利潤、應付賬款、存貨、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等相關科目會計覈算存在會計差錯,並及時進行了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對外披露。

最新披露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指出,造假行爲主要由子公司特發東智的高管實施。其中陳傳榮時任特發東智董事、總經理,系業績承諾補償義務人,負責特發東智全面經營管理,組織策劃了財務造假行爲;易宗湘時任特發東智董事、副總經理,組織策劃了財務造假行爲;王凌、劉穎分別時任特發東智財務經理、成本會計,參與實施了財務造假行爲。而造假行爲主要是爲了完成業績承諾,並非特發信息上市公司的主觀性行爲。

高管團隊全面更新,直面處罰吸取教訓

特發信息在收購特發東智時存在失察行爲,但並非主觀惡意。證監會對特發信息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罰。其中,時任董事長蔣勤儉因未能有效管理特發東智,放任相關財務管理問題,被處以400萬元罰款;對多名責任人員也給予了不同程度的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對特發信息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特發信息在意識到造假問題後,已經採取積極措施應對處理。

事發後特發信息即時報案,追討損失。2022年7月特發信息公告,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針對陳傳榮涉嫌合同詐騙一案啓動立案偵查。事隔一年後,2023年7月特發信息公告,於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送達的《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犯罪嫌疑人陳傳榮、易宗湘、劉穎、王凌、劉冰涉嫌合同詐騙、職務侵佔罪一案,深圳市公安局已向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與此同時,特發信息的高管團隊已全面更新,新的管理團隊致力於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內部控制制度,確保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市場人士看來,管理團隊的更新,顯示了特發信息對過往事件的深刻反思和對未來發展的高度責任感。

特發信息董事會表示,將持續督促管理層加強措施,完善內控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全面加強對子公司的管理,確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內部控制。同時,特發信息也將加強對管理層關於合規管理等事項的學習和培訓,提升風險防範意識,加強內控制度的執行力度,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

經營情況正常,痛定思痛再出發

特發信息的案例爲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特發信息的積極應對和自我監督的決心,展現了公司對投資者負責任的態度。

目前特發信息的業績依然穩健,公司經營情況正常。2023年特發信息實現營收49.37億元,同比增長17.79%,顯示出公司在光通信產業的強勁競爭力。2024年一季度,特發信息實現營業收入10.70億元,同比增長10.02%;實現歸母淨利潤1417.91萬元,同比高增236.88%。

展望未來,特發信息將繼續秉承“新一代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綜合提供商”的戰略定位,聚焦技術創新與產業升級,不斷挖掘傳統業務潛力,同時大力拓展智慧服務等新興業務領域,推動新興與傳統業務的深度融合。

隨着公司高管團隊的全面更新和對內部管理的加強,特發信息有望在未來實現更加穩健和透明的發展,爲投資者創造更大的價值。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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