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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增业绩,正平股份(603843.SH)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予以公开谴责

因虛增業績,正平股份(603843.SH)公司及有關責任人被予以公開譴責

有連雲 ·  04/24 02:06

2024年4月23日,正平股份(603843.SH)因虛增業績收到上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公司及有關責任人被予以公開譴責。

決定書顯示,上交所根據青海證監局查明的事實,正平股份在2021年通過編造《清單預計量表》《清單預計量彙總表》《中期價款預計量表》的方式,虛構重慶鑫發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簡稱“重慶鑫發”)、循化縣通森公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循化通森”)等七家供應商工程量、虛增合同履約成本。2022年上半年,正平股份又虛構重慶鑫發、循化通森兩家供應商工程量、虛增合同履約成本。

上述兩次虛構行爲,分別導致正平股份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7154.11萬元、1353.22萬元,分別佔當期營業收入總額的1.4%、1.41%。

上交所認爲,公司存在虛構供應商工程量、虛增合同履約成本,導致多期定期報告披露不準確,存在虛假記載,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同時,上交所認定正平股份時任董事、副董事長金生輝,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總裁金生光,時任財務總監、副總裁王黎瑩,時任監事、正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時任工程管理部副部長先巴吉,時任副總裁、正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時任副總經理李長蘭,金沙縣老城區段河道治理PPP項目總包部時任總經理任發偉均對虛構業績行爲負有相應責任。根據上述違規事實,上交所決定對公司和上述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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