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17日,國美零售發佈公告顯示,執行董事宋林林先生及非執行董事董曉紅女士已通知本公司董事會,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通知書》,涉及國美通訊設備股份有限公司(ST美訊)違反披露規定,ST美訊爲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國美零售持有其28.34%權益。
該通知聲稱,ST美訊2020年年報有虛假訊息,2020年收入及成本費用分別增加約人民幣578百萬元及人民幣575百萬元;ST美訊基於此等虛假訊息於2021年進行私人配股,構成欺詐發行股票;及ST美訊對2021年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的會計處理不恰當,導致2021年利潤誤述約人民幣20百萬元。
中國證監會認爲,宋林林於關鍵時間擔任ST美訊的董事長,應監督公司經營管理,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負主要責任。在簽署2020年及2021年年報及私人配股文件,宋先生未勤勉盡責,被視爲ST美訊違反信息披露責任的直接主管人員。
中國證監會給予宋林林警告並處以人民幣3,000,000元罰款,並限制其參與證券市場爲期十年。
董曉紅女士於關鍵時間擔任ST美訊的董事,並對確認收入未提出任何異議。在簽署2020年及2021年年報以及私人配股文件時,董女士未勤勉盡責,被視爲ST美訊違反信息披露責任的其他直接責任人之一。
中國證監會對董曉紅給予警告,並處以人民幣2,000,000元罰款。
國美零售獲悉,宋先生及董女士表示,彼等正尋求法律意見,並將向中國證監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