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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威孚B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蘇威孚B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

證券之星 ·  03/27 13:01

證券之星消息,3月27日蘇威孚B公開信息顯示,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根據《江蘇證監局關於對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王曉東、徐雲峯、歐建斌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你公司未按規定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一是你公司首次與關聯方河北機械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機械)開展關聯交易時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二是你公司披露的《關於預計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的公告》中公司與河北機械已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不準確。三是你公司與河北機械關聯交易實際執行金額超出預計金額時,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並披露。你公司與河北機械實際控制的河北德雙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德雙)、河北金達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金達)、河北藍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藍派)、河北綿卓機電設備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綿卓)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均達到臨時信息披露標準,但未履行審議程序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四是你公司2022年度半年報、年報中披露的與河北機械、河北德雙、河北金達、河北藍派、河北綿卓間的關聯交易金額不準確。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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