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18日,泛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宣佈,根據香港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9(2)條,有關股份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已於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結束。此次穩定價格期間並無採取穩定價格行動。
獨家整體協調人確認,配售並沒有超額分配股份,因此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本公司進一步宣佈,超額配股權於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失效,且本公司並無且不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股份。
观点网讯:1月18日,泛远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有关股份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结束。此次稳定价格期间并无采取稳定价格行动。
独家整体协调人确认,配售并没有超额分配股份,因此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本公司进一步宣布,超额配股权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失效,且本公司并无且不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股份。
觀點網訊:1月18日,泛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宣佈,根據香港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9(2)條,有關股份發售的穩定價格期間已於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結束。此次穩定價格期間並無採取穩定價格行動。
獨家整體協調人確認,配售並沒有超額分配股份,因此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本公司進一步宣佈,超額配股權於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失效,且本公司並無且不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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