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8日丨泰坦智華科技(00872.HK)公佈,於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來自出借人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清盤條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日期爲2023年12月29日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書("呈請")。
呈請乃基於公司於融資協議項下的責任而提交,涉及未償還貸款的本金額及其應計利息。呈請將於2024年3月13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格隆汇1月8日丨泰坦智华科技(00872.HK)公布,于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来自出借人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清盘条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书("呈请")。
呈请乃基于公司于融资协议项下的责任而提交,涉及未偿还贷款的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呈请将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于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
格隆匯1月8日丨泰坦智華科技(00872.HK)公佈,於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來自出借人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清盤條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日期爲2023年12月29日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書("呈請")。
呈請乃基於公司於融資協議項下的責任而提交,涉及未償還貸款的本金額及其應計利息。呈請將於2024年3月13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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