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我樂家居(603326.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3年9月7日披露了《關於股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5),股東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劉福娟、煙臺埃維管業有限公司、西藏埃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煙臺埃維商貿有限公司因涉嫌超比例減持,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於2023年9月15日獲悉前述股東已收到中國證監會江秀克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據悉,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我樂家居”5%以上股份,在合計減持我樂家居股份比例達到5%後,於範易、埃維管業、埃維創業、埃維商貿未按規定停止交易,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所述限制期轉讓股票的違法情形。
江秀克證監局決定對於範易、煙臺埃維商貿有限公司、西藏埃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煙臺埃維管業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653.49萬元,並處罰款3295萬元。其中:(一)對於範易沒收違法所得25438.29元,並處罰款5萬元;(二)對煙臺埃維商貿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17.91萬元,並處罰款230萬元;(三)對西藏埃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401.14萬元,並處罰款800萬元;(四)對煙臺埃維管業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131.90萬元,並處罰款22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