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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关于召开“18天齐01”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天齊鋰業:關於召開“18天齊01”公司債券2020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通知

2020/02/06 04:07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8 天齐 01”公司债券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发行了 3 亿元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简称:18 天齐 01,债券代码:112639,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为 6.30%,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票面利率为 7.30%;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2 月 1 日进行回售(因逢节假日,回售

资金发放日顺延至 2020 年 2 月 3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本期债券的回售申报数量为 2,991,640 张,回售金额为人

民币 318,011,332.00 元(包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8,360 张。

对于本期债券存续部分,发行人拟提前偿还其本金及应计利息。发行人拟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18 天齐 01”公司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

提前偿还“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的议案》(详见附件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21 日 9:00 至 11:00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方式结合

4、表决截止时间:2020 年 2 月 21 日 11:00

5、债权登记日:2020 年 2 月 14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审议事项

《关于提前偿还“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2 月 14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名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也可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持有人;

2、债券发行人;

3、债券主承销商;

4、受托管理人;

5、见证律师;

6、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法人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能证明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文件、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等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除提供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等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外,还应当

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

件二);

(2)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由负责人出席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能证明负责

人资格的文件、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等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除提供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等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文件外,还应当提交

代理人身份证和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

(3)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证券账户卡或其

他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人代理出席的,除提供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明债

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外,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

件二);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以使用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

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名。债券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在下文所述登记时间内通过专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送至召集

人处,未如期送达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2、登记方式:以专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送达天齐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17 日 11:00 前,非现场登记的以签收时间为准。

4、登记地址:成都市高朋东路 10 号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昀夏

电话:028-85183501

传真号码:028-85183501

电子邮箱:wuyx@tianqilithium.com

邮寄地址:中国四川成都市高朋东路 10 号

五、表决程序

1、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方式书面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不

能现场参会的,可以通讯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应当将填写符合规定的表决票、会议通

知回执和有效的身份证件通过专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上述登记地址或

邮箱。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

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

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

结果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每张本期债券(每 100 元未偿还本金面值为一张)

为一表决权。

4、表决截至日:2020 年 2 月 21 日 11:00。

六、表决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生效的决

议对本期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

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附件一:

关于提前偿还“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提前偿还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

一、本期债券原有偿还方案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采用按年计息,到期还本的方式,即自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均按照债券票面利率进行

付息,发行人有权分别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的

票面利率,以及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4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

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

3、(原)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1 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2 月 1 日;如投资者在第 4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提前偿还方案

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拟定提前兑付方案如下:

(一)提前兑付本金:836,000 元;

(二)提前兑付时间:2020 年 3 月 4 日;

(三)摘牌日:2020 年 3 月 4 日(于 2020 年 3 月 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终止交易);

(四)提前兑付价格:本金按照面值进行偿付;

(五)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本次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为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 日,共计 31 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闰年的 2

月 29 日不计息);

(六)提前兑付利息:本次每张债券应付利息按下列公式计算:债券面值*债券利

率*本次计息期限/365 天。每张债券应付利息为:100*7.30%*31/365= 0.62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本次提前兑付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三、豁免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

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持有人会议通知应提前 15 个工作日发出。为

尽快完成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持有人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针对以上事项,特提请“18 天齐 0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附件二: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兹全权委托 代理本公司/本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相关

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表决结果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前偿还“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

为准,

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三: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结果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前偿还“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如有)(签字或签章):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以

原件为准;

4、如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须亲笔签署。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