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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7/02 12:00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9-03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5

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

容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9,875,356股为基数,向公

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

31,192,521.3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875,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

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3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 08*****536 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6日至登记

日:2019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

2、咨询电话:0668-2276176 、2246332

3、传真电话:0668-2899170

4、咨询联系人:袁国强、陈翔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 日

これらの内容は、情報提供及び投資家教育のためのものであり、いかなる個別株や投資方法を推奨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更に詳し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