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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十)

海南ハイヤオ:2017年に行われた適格投資家への社債の公募に関する重要事項に関する広発証券株式会社の臨時受託者管理業務に関する報告(フェーズI)(10)

2018/10/09 07:5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发行人”)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17 海药 01,债券代码:11253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对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18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药投资”)及刘悉承、王伟、张晖、李昕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

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4 号)。海药投资超比例持股一案,

已由黑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药投资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

在限制期内买卖证券的行为给予警告,对海药投资处以 160 万元罚款,对海药投

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悉承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海药投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张晖处以 25 万元罚款,对海药投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伟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对海药投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李昕昕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

海南海药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

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

广发证券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

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以下无正文)

これらの内容は、情報提供及び投資家教育のためのものであり、いかなる個別株や投資方法を推奨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更に詳し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