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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疗:关于出售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新華醫療:關於出售淄博衆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股權的公告

2017/12/01 11:00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17-07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以

7,562.6141 万元的价格出售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60%股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 7,562.6141 万元的价格将

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众康”)60%的股

权转让给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立健”)。

淄博众康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4 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其中新

华医疗持股 3,600,000.00 元,持股比例为 60.00%;徐勇持股 898,322.00 元,持股

比例为 14.97%;朱佰军持股 330,243.00 元,持股比例为 5.50%;王立新持股

330,243.00 元,持股比例为 5.50%;刘红持股 237,837.00 元,持股比例为 3.97%;

张燕持股 220,309.00 元,持股比例为 3.67%;边盛望持股 176,159.00 元,持股比

例为 2.94%。

淄博众康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淄博众康百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康百利”)、沂源县天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源天和堂”)。众

康百利注册资本为 66 万元,为淄博众康控股 60%的子公司;沂源天和堂注册资

本为 260.0002 万元,为淄博众康控股 60%的子公司。

1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新华医疗、徐勇、朱佰军、王立新、刘红、张燕、边

盛望拟将合计持有的淄博众康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2,604.3568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山东立健,其中,新华医疗持有的淄博众康 60%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为人民

币 7,562.6141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在持有淄博众康、众康百利和沂源

天和堂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 81 号

3、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4、注册资本:85111 万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营业期限:2015-06-17 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

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保健食品的销售,日用百货、化妆品、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消毒用

品的销售。中医诊疗,内科诊疗;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

用运输(冷藏保鲜);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立健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 7.96 亿,所有者权益为 3.2

亿元。2017 年 1-9 月,山东立健实现营业收入 5.7 亿元 ,实现净利润 1,483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

2、住所:张店区新华街 17 号

3、法定代表人:王立新

4、注册资本:600 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营业期限:2009-09-04 至 2029-09-01

7、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Ⅲ类医疗器械销

售;保健食品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

乳粉);内科、中医科(以上两项限分支机构经营);计划生育用具、化妆品、日

用百货、洗涤用品、消杀用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玻璃仪器、医药化学

原料(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初级农产品、土产杂品、家用电器、针

织品、服装鞋帽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场地、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业

务;企业管理、医药信息资讯、会议、会展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网络技术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淄博众康为公司控股 60%的子公司。经审计,淄博众康(合并口径)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 9,915.4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011.88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2,096.38 万元。2017 年 1-9 月,淄博众康实现营业收入 18,883.31 万

元 ,实现净利润-452.13 万元。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冻结或

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第1条 交易形式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所持有的丙方 60%的股权。

第 2 条 交易定价

甲乙双方以评估值为参考,最终协商确定丙方 100%的股权交易定价

为人民币 12,604.3568 万元,其中,乙方持有的丙方 60%股权对应的交易价

3

格为人民币 7,562.6141 万元。

(二) 履约安排

3.1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立即启动以乙方名义开设的三方共管账户。

3.2 本协议签订后的 10 个自然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交易对价总额

的 50%,即人民币 3,781.3070 万元;同时,甲方应将股权交易对价总额的剩余

50%汇款至以乙方名义开设的银行共管账户。

3.3 乙方收到甲方 50%的股权转让款且银行共管账户收到剩余 50%股权

转让款后 10 个自然日内开始启动工商变更手续,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

后的 10 个自然日内,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向托管行发出通知或乙方向托管银行提

交丙方工商变更完成文件,并指示托管银行向乙方解付共管账户中的全部股权转

让款,即人民币 3,781.3070 万元。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上述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的情况;资产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淄博众康 60%的股权有利于突出公司主业,实现公司资源的

有效整合,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本次出售股权的转让价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

此次资产出售预计会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约 7,202.61 万元。

本次出售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将发生变更。上市公司

不存在为淄博众康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委托淄博众康理财的情况;淄博众康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 日

4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