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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萊特玻璃:海外監管公告 -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制度

香港交易所 ·  04/29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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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福萊特玻璃」)於2024年4月29日發布海外監管公告,公佈了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制度的詳細內容。該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薪酬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並向董事会报告。該委員會亦負責監督公司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並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管理。薪酬委員會的決策須經董事會同意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薪酬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並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規定。福萊特玻璃的執行董事包括阮洪良先生、姜瑾華女士、阮澤雲女士、魏葉忠先生和沈其甫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徐攀女士、華富蘭女士和吳幼娟女士。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福萊特玻璃」)於2024年4月29日發布海外監管公告,公佈了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制度的詳細內容。該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薪酬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並向董事会报告。該委員會亦負責監督公司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並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管理。薪酬委員會的決策須經董事會同意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薪酬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並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規定。福萊特玻璃的執行董事包括阮洪良先生、姜瑾華女士、阮澤雲女士、魏葉忠先生和沈其甫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徐攀女士、華富蘭女士和吳幼娟女士。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