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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輝控股集團:建議修訂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旭辉控股集团: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香港交易所 ·  03/28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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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旭輝控股」)於2024年3月28日宣布,董事會建議修訂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以符合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規則的最新要求,特別是關於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的規定。該修訂還包括對內務進行的其他細微調整。修訂須經股東於年度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批准後方可實施。公司將適時向股東寄發包含建議修訂詳情的通函。旭輝控股的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林中、林偉、汝海林、楊欣、葛明,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永岳、陳偉成及林采宜。
旭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旭輝控股」)於2024年3月28日宣布,董事會建議修訂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以符合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規則的最新要求,特別是關於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的規定。該修訂還包括對內務進行的其他細微調整。修訂須經股東於年度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批准後方可實施。公司將適時向股東寄發包含建議修訂詳情的通函。旭輝控股的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林中、林偉、汝海林、楊欣、葛明,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永岳、陳偉成及林采宜。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旭辉控股」)于2024年3月28日宣布,董事会建议修订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符合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最新要求,特别是关于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规定。该修订还包括对内务进行的其他细微调整。修订须经股东于年度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形式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寄发包含建议修订详情的通函。旭辉控股的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林中、林伟、汝海林、杨欣、葛明,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永岳、陈伟成及林采宜。
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旭辉控股」)于2024年3月28日宣布,董事会建议修订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符合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最新要求,特别是关于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规定。该修订还包括对内务进行的其他细微调整。修订须经股东于年度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形式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寄发包含建议修订详情的通函。旭辉控股的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林中、林伟、汝海林、杨欣、葛明,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永岳、陈伟成及林采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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