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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職權範圍 - 提名委員會

香港交易所 ·  03/2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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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SDHS NEW ENERGY)宣布其董事會已決議成立提名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及成員多元化。該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主席。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年度檢討董事會架構、推薦董事任命、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以及就董事委任或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並對會議進行詳細記錄。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已於2013年6月11日通過,並在2013年8月28日、2022年12月29日及2024年3月26日進行修訂,相關資訊將公布於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山高新能源(SDHS NEW ENERGY)宣布其董事會已決議成立提名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及成員多元化。該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主席。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年度檢討董事會架構、推薦董事任命、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以及就董事委任或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並對會議進行詳細記錄。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已於2013年6月11日通過,並在2013年8月28日、2022年12月29日及2024年3月26日進行修訂,相關資訊將公布於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