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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控股: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36(1)條就或有可轉換證券獲授予的豁免

香港交易所 ·  03/2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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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控股有限公司(「滙豐」)於2024年3月20日宣布,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36(1)條,已獲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授予豁免,允許其發行超過已發行股本20%上限的或有可轉換證券。這些證券是特定債務證券,可在指定情況下轉換為普通股,並符合歐盟及英國的特定監管規定。滙豐通常會在股東周年大會上尋求一般配發授權,但此次獲得的豁免將提供額外的發行授權。該豁免將有效至首次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或直至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該授權。滙豐已公布該豁免,並明確指出該授權是額外於一般授權之外。滙豐的董事會成員及集團公司秘書長及管治總監戴愛蘭亦於公告中予以確認。
滙豐控股有限公司(「滙豐」)於2024年3月20日宣布,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36(1)條,已獲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授予豁免,允許其發行超過已發行股本20%上限的或有可轉換證券。這些證券是特定債務證券,可在指定情況下轉換為普通股,並符合歐盟及英國的特定監管規定。滙豐通常會在股東周年大會上尋求一般配發授權,但此次獲得的豁免將提供額外的發行授權。該豁免將有效至首次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或直至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該授權。滙豐已公布該豁免,並明確指出該授權是額外於一般授權之外。滙豐的董事會成員及集團公司秘書長及管治總監戴愛蘭亦於公告中予以確認。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