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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氣藍天:致非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 - 發佈企業通訊之新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3/13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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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氣藍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3月13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規則第2.07A條的新規定,將採用電子方式發布所有未來的企業通訊。該規定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本公司將不再郵寄印刷版的企業通訊給非登記股東,除非收到特別要求。所有企業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可在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上獲得。若股東透過銀行、經紀人、託管人、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有效的電郵或郵寄地址,公司將在企業通訊發布當日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發送通知。股東如需繼續接收印刷版通訊,需填寫申請表格並提交給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本公司鼓勵股東使用電子通訊,以獲取最新的企業資訊。
北京燃氣藍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3月13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規則第2.07A條的新規定,將採用電子方式發布所有未來的企業通訊。該規定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本公司將不再郵寄印刷版的企業通訊給非登記股東,除非收到特別要求。所有企業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可在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上獲得。若股東透過銀行、經紀人、託管人、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有效的電郵或郵寄地址,公司將在企業通訊發布當日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發送通知。股東如需繼續接收印刷版通訊,需填寫申請表格並提交給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本公司鼓勵股東使用電子通訊,以獲取最新的企業資訊。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