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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捷滙控股:寄發通函 關於 (1)建議股份合併; (2)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3)建議按於記錄日期 每持有三(3)股合併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之 基準進行供股; (4)有關包銷協議的 關連交易; (5)申請清洗豁免;及 (6)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所 ·  01/17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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