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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捷滙控股:(1) 建議股份合併; (2) 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3) 建議按於記錄日期 每持有三(3) 股合併股份獲發兩(2) 股供股股份之 基準進行供股; (4) 有關包銷協議的 關連交易; (5) 申請清洗豁免;及 (6)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所 ·  01/1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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