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美捷滙控股:延遲寄發通函 關於 (I)建議股份合併; (II)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III)建議按於記錄日期 每持有三(3)股合併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之 基準進行供股; (IV)有關包銷協議的 關連交易;及 (V)申請清洗豁免 以及 修訂預期時間表

香港交易所 ·  01/03 06:26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