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企展控股:(I)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兩(2)股現有股份可獲發三(3)股供股股份之基準進行供股之結果及(II)對尚未行使購股權之調整

香港交易所 ·  2023/04/24 09:48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