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报道,市场流传「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实际上是误解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该通知提出的监管要求并非完全限制个人静态收款码商用,而是提出「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
今年10月13日,人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就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特约商户、收单业务监测等方面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上述针对性要求,是因为个人收款条码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例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帐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