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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百灵董秘回复: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编制年度报告期及审计报告期间

证券之星 ·  05/17 04:45

证券之星消息,ST百灵(002424)05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是否履行了义务披露预亏?如有披露,披露的具体时间是?

ST百灵董秘: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编制年度报告期及审计报告期间,在2024年4月发现了公司在市场开发及推广服务费、存货管理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计提不及时、不完整等缺陷,会计师和公司相关部门随即对相关环节进行了深入的核查工作。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由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此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影响,公司十分抱歉。关于本次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相关事项,公司已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进行分项整改工作,尽快消除风险,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环节全面合规,尽快摘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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