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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董秘回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02月17日)规定

证券之星 ·  05/15 06:22

证券之星消息,天马科技(603668)05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连续两年做小额快增,请说明这样做的合理性?在目前的行情下实施定增是否侵害老股东的利益?

天马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02月17日)规定,小额快速再融资事项须经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从发行数量来看,小额快速再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为全面推进公司鳗鲡一二三产业链融合发展,提高市场融资效率,因此本次拟新增《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提案,旨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最终是否启动发行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且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同时鳗鱼养殖产业对水资源、自然环境及气候条件、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等要求较高,该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不存在损害包括参与上一轮定增的投资者、员工持股及各老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感谢您对天马科技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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