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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李青青、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多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 ·  05/14 13:00

证券之星消息,5月14日易成新能公开信息显示,李青青、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松超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所在执行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项目中,未作出恰当的职业判断,未能对开封炭素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恰当的审核意见,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你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松超、李青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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