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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董秘回复: 立案调查不构成现金分红限制

证券之星 ·  05/14 07:15

证券之星消息,浔兴股份(002098)05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年报说准备分红,铁定分红吗?如果立案调查没有结论,也可以分红吗?

浔兴股份董秘:你好! 立案调查不构成现金分红限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提前修改《公司章程》,并将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则公司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10元(含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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