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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民生银行起诉,涉案金额超50亿元

久期财经 ·  05/14 05:41

久期财经讯,5月1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重大诉讼公告。

2024年5月11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三起案件的起诉材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生银行 11.6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年12月,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了11.6亿元融资,经展期后该笔融资到期日调整为2024年11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该笔融资担保方式为武汉公司名下部分土地抵押公司持有的不动产公司30%股权质押、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中国泛海及卢志强保证担保。因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分期还款义务(涉及部分未偿还本金3亿元),民生银行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偿还贷款本金3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复利;

(2)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支付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判令民生银行对被告名下的抵押物、质押物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第(1)、(2)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对第(1)、(2)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泛海控股对民生银行所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七被告共同负担。

(二)民生银行 27 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年10月,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了27亿元融资,经展期后该笔融资到期日调整为2024年10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该笔融资担保方式为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55.3亿股股权质押、武汉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及房产抵押、武汉中心公司名下武汉中心大厦在建工程抵押、深圳公司名下部分房产抵押、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中国泛海及卢志强保证担保。因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分期还款义务(涉及部分未偿还本金3亿元),民生银行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偿还贷款本金3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复利;

(2)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支付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判令民生银行对被告名下的抵押物、质押物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第(1)、(2)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对第(1)、(2)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泛海控股对民生银行所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九被告共同负担。

(三)民生银行11.6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年12月,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了11.6亿元融资,经展期后该笔融资到期日调整为2024年11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该笔融资担保方式为武汉公司名下部分土地抵押青岛公司名下部分房产抵押、公司持有的不动产公司30%股权质押、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中国泛海及卢志强保证担保。因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分期还款义务(涉及部分未偿还本金3亿元),民生银行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偿还贷款本金3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复利;

(2)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支付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判令民生银行对被告名下的抵押物、质押物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第(1)、(2)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对第(1)、(2)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泛海控股对民生银行所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八被告共同负担。

鉴于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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