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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兴发集团收到湖北证监局监管警示函

金融界 ·  05/09 10:34

金融界消息,5月9日,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因公司债券“20 兴发绿色债 01/G20兴发1”“21 兴发绿色债/G21 兴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部分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违反了《公司信用类债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湖北证监局的监管警示函。公司表示,已经充分吸取教训,将在后续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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