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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董秘回复: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证券之星 ·  04/30 04:55

证券之星消息,蓝帆医疗(002382)04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看到公司股东提议下修转股价,是否要先修改条款,“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这样才可以直接下修到底,实现最后可转债顺利转股。

蓝帆医疗董秘:您好,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价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该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可转债转股价格的下修除需满足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外,还需满足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充分考虑投资者诉求和利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研究下修价格,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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