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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股份收监管函,因未及时履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JRJ Finance ·  04/24 07:02

2024年4月24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岭南生态文旅(以下简称“岭南股份”)收到了监管函。公告指出,岭南股份发行的岭南转债在2024年2月19日触发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但直到2024年4月24日,岭南股份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岭南股份未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当日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未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岭南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これらの内容は、情報提供及び投資家教育のためのものであり、いかなる個別株や投資方法を推奨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更に詳し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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