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运盛源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警告
2024年03月21日,威海市邮政管理局就威海运盛源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威海运盛源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燕宁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惠河路-10-10号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快件到达后,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直接将快件放至快递驿站。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按址投递,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承办单位:威海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