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控股(00718.HK)公布,附属公司广州融智近日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就沈阳皇城地一大道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所贷款项向广州融智提出诉讼索赔的判决。根据沈阳皇城判决,有关中国法院颁令上述诉讼索赔的被告于沈阳皇城判决生效日十天内,向相关中国法院支付约40万元人民币(下同)之行政费用,及向其他索赔银行支付判决金额约7,440万元,该金额乃基于根据沈阳皇城贷款及据称由广州融智担保的未偿还本金、利息及应付违约利息及损失计算。
公司及广州融智均正就沈阳皇城判决向就上述诉讼索赔提供意见而委聘的中国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在适用中国法律及法规规定时限内向中国法院提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