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華鋒股份(002806.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廣東華鋒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具體如下: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業績預告》,預計公司2022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爲虧損600萬元至450萬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2022年經審計淨利潤爲虧損960.55萬元。公司1月31日披露的業績預告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