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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耀皮玻璃: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實施結果公告

2019/12/13 11:00

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9-043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

璃”或“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8-047),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拟自上级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后的首

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8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12日),以自有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18,759,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7%;本次增持的平

均价格上限为获批日之前40个交易日均价或获批当日收盘价较高者上浮20%。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建材集团于2018年12月13日首次增持之日至2019年12

月12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

11,455,86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253%,增持均价4.61元/股。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完成。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建材集团《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增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现将有关

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建材集团直接持有耀皮玻璃276,812,120股A股股份, 通过全资子

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耀皮B股3,601,071股B股股份,建材集团及其

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A+B股股份280,413,19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9.9934%。

本次增持后,截至2019年12月12日,建材集团直接持有耀皮玻璃288,267,985

股A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耀皮B股3,601,071

股B股股份,建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A+B股

股份291,869,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1.218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建材集团决定进行

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建材集团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8,759,900股,即不超过耀皮玻璃总股本的2.007%。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平均价格上限为获批日之前40个交易日均价

或获批当日收盘价较高者上浮20%。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因本次增持股份计划需要取得上级国

家出资企业的批准,且设定了平均价格上限,因此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为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2日)。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建材集团于2018年12月13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详见2018年12月15日的公告

编号为临2018-050号《关于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于2019年6月14日时间过半时披露了公告编号为临2019-027《关于控股股东上海

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于2019年8月10日增持数量

过半时披露了公告编号为临2019-029《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19年12月12日,建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耀皮玻璃A股11,455,865股份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1.2253%,增持均价为4.61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

完成。

截止本公告日,建材集团直接持有耀皮玻璃288,267,985股A股股份,通过全

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耀皮B股3,601,071股B股股份,建材集团

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A+B股股份291,869,05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1.2187%。

四、法律意见

建材集团就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聘请了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

浩”)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增持相关法律问题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结论

如下:

建材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

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

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

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没有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建材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4 日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