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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18/04/10 07:13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分别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开展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35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查验、托

管、贴现、质押、到期托收、查询统计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业

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

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

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

3、实施额度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

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

4、业务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期限不超过1年。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

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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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

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

性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

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

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

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提高票据的安全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县支行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

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业务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的集中统

筹管理,提高票据的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

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限内可滚动

使用。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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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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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