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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莱特玻璃」)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公布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并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将讨论包括关联交易披露、公司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等重要事项。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并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此外,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需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福莱特玻璃的执行董事包括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魏叶忠先生和沈其甫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攀女士、华富兰女士和吴幼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