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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企業:致登記H股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之安排

万科企业:致登记H股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4/08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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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4月8日向股東發出通知,宣布2023年度報告、股東週年大會通函、代表委任表格及2023年可持續發展報告(「本次公司通訊」)已可在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網站上獲得。本公司亦提醒股東,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訊將主要以電子形式發佈。股東如需印刷版通訊,可向H股證券登記處提出請求。此外,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公司通訊。股東可透過回條上的二維碼提供電郵地址,或將填妥的回條郵寄至H股證券登記處。公司將按股東指示,提供印刷版或電子版的公司通訊。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4月8日向股東發出通知,宣布2023年度報告、股東週年大會通函、代表委任表格及2023年可持續發展報告(「本次公司通訊」)已可在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網站上獲得。本公司亦提醒股東,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訊將主要以電子形式發佈。股東如需印刷版通訊,可向H股證券登記處提出請求。此外,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公司通訊。股東可透過回條上的二維碼提供電郵地址,或將填妥的回條郵寄至H股證券登記處。公司將按股東指示,提供印刷版或電子版的公司通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向股东发出通知,宣布2023年度报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函、代表委任表格及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次公司通讯」)已可在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网站上获得。本公司亦提醒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讯将主要以电子形式发布。股东如需印刷版通讯,可向H股证券登记处提出请求。此外,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公司通讯。股东可透过回条上的二维码提供电邮地址,或将填妥的回条邮寄至H股证券登记处。公司将按股东指示,提供印刷版或电子版的公司通讯。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向股东发出通知,宣布2023年度报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函、代表委任表格及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次公司通讯」)已可在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网站上获得。本公司亦提醒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讯将主要以电子形式发布。股东如需印刷版通讯,可向H股证券登记处提出请求。此外,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公司通讯。股东可透过回条上的二维码提供电邮地址,或将填妥的回条邮寄至H股证券登记处。公司将按股东指示,提供印刷版或电子版的公司通讯。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